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介绍
中煤能源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煤电化”)成立于2009年4月,由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设的新疆石河子开发区经济建设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合资公司,注册资金8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煤化工、煤焦化、电力、铁路、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和管理。公司两台2×660MW超超临界燃煤火力发电机组作为准东至华东±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七个电源点之一,承担国家西电东送重要战略的供电、保电任务,全力保障准东-安徽皖南地区电力稳定。
中煤新疆煤电化公司两台机组分别于2019年7月24日、8月21日顺利完成168小时机组试运,正式投入生产。工程先后荣获了“2021年度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2021-2022年度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及其他多个省部级以上奖项。厂址位于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北部准东五彩湾彩北产业园北电路32号。
公司领导
尹黔昊 党委书记、董事长、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
组织机构
企业重大事项
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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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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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运营
生产经营成果
2024年,新疆煤电化两台机组完成发电量60.79亿千瓦时,供电煤耗301.83克/千瓦时,综合厂用电率5.59%。两台机组年累计深调次数达751次,较上年同期增加151次,机组共调停1025.03小时,同比增加210.03小时。全年实现售电营业收入148655.45万元,比上年同期155344.12万元减少6688.67万元;资产总额437,107.95万元,比上年同期438912.24万元减少1804.29万元;上缴税金19149.91万元,比上年同期21437.5万元减少2287.59万元;资产负债率33.54%,较年初降低8.71%;资本保值增值率114.54%。
重要人事变动
人事变动信息
履行社会责任
2024年,新疆煤电化作为能源行业的重要力量,始终牢记社会责任,积极践行央企担当,在多个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作为,为当地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落实火电兜底保供,保障能源安全。在电力供应保障方面,公司两台机组作为准东-华东(皖南)±1100 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电源点之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落实火电兜底保供任务。公司不断优化生产运营,提高机组可靠性和发电效率,确保在电力需求高峰期能够稳定供应电力,为新疆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能源支持。无论是严寒的冬季还是酷热的夏季,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始终坚守岗位,默默为千家万户送去光明和温暖,有效缓解了华东地区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为社会的稳定运行发挥了关键作用。
(二)开展“访惠聚”驻村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公司积极响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经过严格审查、层层把关,选派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作风正派的干部接受中煤新疆公司管理,参加中煤新疆“访惠聚”驻村工作。驻村干部与当地群众紧密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产业发展、改善基础设施等一系列举措,培养当地的发展能力和内生动力,让村民们能够在脱贫后持续发展,走上致富之路。同时,公司定期和驻村干部交流,每逢节日送去公司的关爱,让驻村干部充分感受到组织的悉心关怀,激励驻村干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展现新作为。
(三)做好务工人员安排,促进就业稳定。公司高度重视务工人员的权益保障和就业安排,积极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合作,吸纳大量本地务工人员,为他们提供了稳定的就业机会。通过严格的招聘流程和培训体系,确保务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素质,能够在工作中发挥出最大的价值。同时,公司还为务工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让他们感受到企业的关怀和温暖。
(四)开展消费助农、捐衣物等活动,关爱弱势群体。公司积极开展“央企消费帮扶迎新春”助农活动,通过采购帮扶县(区)农特产品,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同时,公司还组织捐衣物等公益活动,将闲置的衣物捐赠给南疆地区的群众,为他们送去温暖和关爱。
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社会责任理念,不断创新和提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回馈社会,为新疆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安全环保工作
安全生产
2024年是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局之年,是公司安全生产“爬坡过坎”之年,公司紧紧围绕压实“关键少数”安全生产责任为切入点,有序推进治本攻坚三年活动具体任务落地生根,坚持守正创新和问题导向,组织开展系列安全活动推进“守规矩”为核心的安全文化;以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逐级压实安全责任,过程中狠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拳治理“三违”行为,常态化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以人防、物防、技防为着力点深入推进“三分离”,扭转安全生产不利局面,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自2024年6月14日以来公司安全生产平稳,无重大事故隐患,连续安全生产200天。
绿色环保
1.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024年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三项大气污染物均未超过全年度排污许可排污总量要求,产生的粉煤灰、炉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固废全部交园区统一规划的灰场处置处理,产生的脱硫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喷洒抑尘。
2.污染防治攻坚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两台机组运行情况良好,环保设施运行稳定,未发生造成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及环境污染事件,共计缴纳环保税费74.56万元。
监督检查及整改
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详见上级企业网站相关信息
其它按照法律法规应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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