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介绍
中煤红星发电有限公司全称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简称“红星发电”),成立于2014年8月4日,注册地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二道湖工业园,注册资金10亿元。2019年11月6日,中国中煤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战略合作,中国中煤收购红星发电公司51%股权,2019年12月13日起正式接管红星发电公司。2021年1月,中国中煤将持有的51%股权无偿划转至中煤电力有限公司。目前,中煤电力持有红星发电公司51%股权,兵团投资公司持有红星发电公司49%股权。项目自2015年12月16日开工建设,工程建设期间安全、环保、消防与机组建设同步进行,1号机组于2019年11月30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转生产运营,2号机组于2020年7月16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转生产运营。2021年12月15日,集团组织专家通过了项目的竣工验收,2022年12月30日完成了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
公司领导
张丹华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正职级)
李线林 党委委员、副董事长
李亚杰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组织机构
红星发电设董事会及监事会,董事会现由5名董事组成,监事会现由3名监事组成,经营班子成员现有2人。红星发电下设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纪委机关)、财务部、计划经营部、商务部、生产技术部、安全健康环保部、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燃料管理部10个管理部门。现有员工237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99%以上,平均年龄约33周岁。
企业重大事项
改革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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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
2019年12月,中国中煤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十三师新兴能源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中国中煤成为红星电厂控股股东,出资比例5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49%,公司注册地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二道湖工业园区,注册资金10亿元。
2021年1月,中国中煤将持有的51%股权无偿划转至中煤电力有限公司。目前,红星发电公司管理权限归中煤电力有限公司所有。
国有资本运营
生产经营成果
2023年,红星发电积极践行“存量提效,增量转型”战略思路,统筹安全管控与绿色发展,在面临复杂多变的市场经营环境和燃煤保供困难的双重压力下,正确分析区域协调、政策推动、成果落实的发展态势,着力解决安全管控、设备治理、节能降耗等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累计完成发电量65.91亿千瓦时,上网电量62.56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17.03亿元,利润总额4.85亿元,净利润4.45亿元。发电量、利润均为机组投产以来的最高值。
指标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产值(万元) | 122601.28 | 119292.61 | 167971.03 |
营业收入(万元) | 122625.20 | 119339.08 | 170280.84 |
资产总额(万元) | 502668.51 | 457487. 48 | 455048. 15 |
上缴税金(万元) | 1012.54 | 6714. 70 | 15970.50 |
重要人事变动
重要人事变动
(一)公司本级领导班子调整情况
2022年7月1日,李亚杰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2年10月10日,免去王新波公司纪委书记职务;
2022年10月10日,王纪广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23年5月29日,免去王纪广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2023年11月24日,免去杨慧勤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23年11月24日,免去杨慧勤公司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2023年12月9日,免去李强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23年12月9日,尹黔昊任公司党委书记;
2024年6月17日,免去王彦林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24年6月17日,免去尹黔昊公司党委书记职务;
2024年6月17日,张丹华主持公司党委全面工作,主持公司经理层工作。
(二)董监高调整情况
2023年11月30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吕廷华变更为汪胜金。
2024年1月23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李辉、兰凤春、李虎变更为尹黔昊、蹇军强、蒲宝基。
2024年1月23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胡文雯变更为欧鹏飞。
2024年1月23日,经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尹黔昊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履行社会责任
2023年红星发电严格履行中央企业社会责任与社会义务,积极做好夏季、冬季高峰期保电保供工作,聚焦安全生产这一中心工作,紧盯绿色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扛牢疆电外送这一重大使命,年度完成发电量65.91亿千瓦时,上网电量62.56亿千瓦时。充分发挥社会责任和义务做好消费帮扶工作,践行使命担当,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奋勇当先、积极作为,为解决当地辖区果农农产品滞销难题,购买西梅、红枣、哈密瓜,在中煤易购商城活动专区进行集中采购羊肚菌礼盒250份,累计扶贫消费12.5万元,着力打造履行社会责任和企业健康发展双向赋能格局,努力推进乡村振兴。
安全环保工作
安全生产
●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
全年未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设备、环保、火灾、职业病伤害、电力安全事故。安全生产365天,累计安全生产1496天,连续三年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公司荣获兵团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十三师安康杯“优胜单位”、十三师“健康企业”等荣誉,吴海金同志获得兵团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23年完成生产厂用电率4.57%,综合厂用电率5.08%,供电煤耗301.55g/kWh,发电耗水率0.2kg/kWh,机组利用小时数4993 小时,各项指标均优于计划值,节能工作高效完成。顺利完成两台机组等级检修,实现修后机组点火、冲转、并网一次成功。
绿色环保
●2023年绿色环保工作
1.环境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度未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及因环境保护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整治及考核通报等事件。严格按照年度自行监测计划每月开展一次脱硫废水监测,每季度开展一次大气污染物监测,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监测,以及氨区、煤场等区域无组织排放及厂界噪音监测。
2.大气污染物排放及固废治理情况。2023年1、2号机组共计粉尘排放量46.38t,完成全年度许可排放量的36.52%,平均排放浓度1.70mg/Nm3,排放绩效0.0073g/kWh;SO2排放量521.49t,完成全年度许可排放量的58.59%,平均排放浓度18.54mg/Nm3,排放绩效0.0793g/kWh;NOx排放量1001.10t,完成全年度许可排放量的78.83%,平均排放浓度37.30mg/Nm3,排放绩效0.1506g/kWh。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合格率99.99%。
3.碳排放核查情况。2023年11月份完成2021—2022年度碳履约工作,履约期碳排放量1076.64万吨,免费配额1079.45万吨,盈余量2.81万吨。
监督检查及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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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应该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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