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介绍
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哈密发电)于2012年7月在哈密市注册成立,现由中煤电力有限公司持股51%,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持股49%。哈密发电主营业务范围包括发电、供热、发电机组的调试和维修、有关技术咨询和培训、粉煤灰、灰渣、石膏的销售等。
哈密发电建设的两台660MW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位于哈密市以南70公里的南湖乡戈壁滩腹地,是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新疆自治区“风光火”打捆“疆电外送”项目的重要电源点之一,与中煤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南湖7号矿构成了煤电一体化项目,被列为国家首批煤电联营试点,项目于2014年底实现双投。
公司领导
刘津评 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德扬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左玖玲 二级专员
张 燕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宋继业 副总经理
苗 满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 超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 松 副总经理
王 峰 副总经理
组织机构
哈密发电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人构成;设独立监事1人,不单独设立监事会。现有班子成员9人,中层管理人员18人。设立9个管理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纪委机关)、财务部、计划经营部、商务部、生产技术部、安全健康环保部、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
企业重大事项
改革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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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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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运营
生产经营成果
2023年哈密发电全年完成发电量66.77亿千瓦时,上网电量62.84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17.1865亿元。
指标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产值(万元) | 116,826.93 | 123,481.33 | 171,251.78 |
营业收入(万元) | 117,269.34 | 124,018.83 | 171,865.99 |
资产总额(万元) | 304,607.69 | 299,345.72 | 289,219.41 |
上缴税金(万元) | 6,823.31 | 18,570.73 | 19,829.08 |
重要人事变动
重要人事变动
2023年4月28日,刘超同志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3年5月29日,免去匡萃杰同志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23年10月16日,王松同志、王峰同志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3年11月23日,孙建军同志为董事会职工董事。
2024年11月23日,免去田华锋同志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23年11月24日,刘德扬同志、秦明涛同志、栾时祥同志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王晓东同志任公司监事。
2023年12月10日,免去程强同志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2023年12月10日,刘津评同志任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董事职务。
履行社会责任
哈密发电积极履行企业安全责任、环境责任、经济责任、员工责任、社会责任。一是自投产以来,实现连续安全生产,未发生责任性安全事故。二是环保排放指标满足并优于国家超低排放标准,未发生责任心偷排、超排现象,未收到环保处罚。三是认真践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相关要求,足额缴纳税费,企业负债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四是坚持以人为本,让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员工收入实现逐年增长。五是积极参与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组织的脱贫攻坚活动,通过派遣公司员工投入到南疆驻村工作组,购买农业产品助力消费帮扶等,认真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安全环保工作
安全生产
●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
2023年,哈密发电全年实现安全“零事故”,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均在受控范围内,安全生产标准化连续5年始终保持在一级水平,年内累计安全生产365天,连续安全生产3339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绿色环保
●2023年绿色环保工作
2023年,哈密发电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年内两台机组排放二氧化硫353.6吨,排放氮氧化物851.82吨,排放烟尘103.15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较限值少排放852.44吨。二氧化硫小时折算均值16.16mg/m3,氮氧化物小时折算均值38.93mg/m3,烟尘小时折算均值4.71mg/m3,各类大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监督检查及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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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应该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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